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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采取四项措施推进中俄木材交易
2008-08-26 16:22  文章来源:新华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从国家林业局获悉,针对中国从俄罗斯进口原木明显减少的情况,中国采取了四项措施推进中俄木材交易。

  近年来俄罗斯较大幅度提高原木出口关税后,中国2008年上半年从俄进口原木首次出现明显减少,同比下降了24.3%,进口价格增长约30.1%。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在7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中国(牡丹江)——俄罗斯(远东)国际木业博览会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为限制大规模原木对外出口,提高木材深加工能力,俄罗斯2007年2月宣布到2009年将俄罗斯原木出口关税提高到80%,每立方米不少于50欧元,同时对多种木材加工设备取消进口关税。

  “此举对中国下游企业生产成本带来了一定影响。”李育材表示,2008年上半年中国对俄除原木进口首次出现明显减少外,进口额同比下降了1.5%,约为13.9亿美元。为推进中俄木材贸易,实现中俄木材交易双赢,中国采取了以下四方面措施:

  ——引导更多企业在俄罗斯进行木材深加工。“俄罗斯具有丰富的森林资源,但是木材深加工的能力比较低,缺少资金、设备和廉价劳动力,而中国恰恰是具有互补性的。”李育才说,俄罗斯提高原木出口关税之后,很多中国企业将有希望到俄罗斯投资建厂或与俄罗斯企业合作。

  ——编制《对俄罗斯森林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以编制规划为切入点,依托中国林业龙头企业,以建设加工园区为突破口,加强两国林业合作,得到了中俄两国高层领导人的充分肯定,对促进俄木材深加工具有重要作用。该规划将争取在2008年年底编制完成。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中国已组织国内10多家知名木材加工设备制造企业到俄罗斯开展设备推介洽谈活动,增加俄企业对中国设备的了解和信心。

  ——积极拓展林产品投资方式。充分利用中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机械化程度高等优势,采取多种投资形式,与俄罗斯进行合作开发采伐林木的贸易。

  据国家林业局统计,近年来中俄林产品贸易数额逐步增长,年均贸易额占总额贸易的10%左右。2007年中国从俄罗斯进口原木254万立方米,价值27.1亿美元,约占当年原木进口总额的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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