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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黑龙江省第四届海参崴中国名优商品展销会的通知
2004-07-24 08:36
各市(地)外经贸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外贸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对俄经贸加快发展,省商务厅和鸡西市政府将举办黑龙江省第四届海参崴中国名优商品展销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销会名称



黑龙江省第四届海参崴中国名优商品展销会



二、展销会时间及地点



展销会定于2004年8月27日-8月30日在俄罗斯符拉

迪沃斯托克市(海参崴)迪纳摩体育馆举行。



三、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商务厅

承办单位:鸡西市人民政府



四、展销会主要形式



  本次展销会将集中展示推介国内名优商品,以出口订货为主并组织洽谈对接,提高我国产品的知名度,扩大境外市场份额。



五、组织参展



(一)参展对象



1、省内经贸、外资、生产、民营企业和科研院所均可报名参加;



2、邀请省外品牌商品经销商、代理商参展;



3、拟与我省合作的省外名优特商品生产企业。



(二)展会规模



  展销会展馆面积2175平方米,共设标准展位(3m×3m)100个,邀请参展企业200家。



(三)参展商品



  此次展销会以我省粮食、蔬菜、水果、农副产品、肉食制品、乳制品、木材等绿色、特色商品为主,同时积极组织省内外及港澳地区家电、家俱、建材等名优产品参展。具体分为六大类:



  1、轻工纺织类:各种织物、床上用品、服装鞋帽、塑料制品、礼品、工艺品等;



  2、食品类:绿色食品、蔬菜、肉食制品、速冻食品、各种罐头、干鲜果品、方便食品、乳制品、糖等。



  3、医药保健品类:西药制剂、中成药、中草药、保健品等。



  4、木制品:木制工艺品、家具等。



  5、建材类:石材、家居装饰、装潢材料、小五金制品等。



  6、机电类:各种机械、电子产品、各种家用电器、汽车及零配件等。



(四)客户邀请



  本次展销会要广泛邀请中外领导和客商参加。



  1、主办单位负责邀请中国驻哈巴总领馆领事、经商处参赞和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犹太自治州、阿穆尔洲和赤塔州等地的企业参会。



  2、承办单位负责邀请俄滨海边区和海参崴市政府、工商联合会、外联局及汽车联合体,滨海边疆区所辖乌苏里斯克、斯帕斯克达尔尼、阿尔谢尼耶夫、达里尼琴斯克、列索扎沃斯克、卡缅雷波罗夫政府主要领导、中俄友好人士、俄罗斯知名企业负责人及客商参会。



  3、主办、承办单位负责邀请国内发达地区主要品牌生产企业参会。



  4、各地市外经贸局分别负责邀请5家至15家俄方客商参会。



  5、驻外机构窗口单位,负责邀请所在地和周边城市客商。

   预计邀请中外客商500人参会。



(五)货单组织



  为确保此次展销会收到实效,各参展的地市、企业应积极组织名优特商品并对参展商品进行筛选,对拟洽谈进出口商品货单进行汇总,并按规定填写参展展品清单(附件3),于8月10日前上报省商务厅。



(六)布展撤展



  布展由承办单位负责总体协调和策划。参展人员和展品于8月25日出境,8月16日布展,8月27日开幕,8月30日下午撤展,8月31日入境。



(七)经贸洽谈



  展会将于8月28日举办签约仪式,各参展地市及企业要提前做好项目的对接工作,确保成交数量和质量。参展单位于8月26日前将拟签约的项目报到承办单位。



(八)展会宣传



  这次展销会将在省内外主要新闻媒体,包括俄罗斯媒体刊播宣传广告,大力推介我省名优企业和名优商品,在海参崴市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展馆等悬挂宣传标志。



(九)参展费用



  1、展(摊)位费:每个展位800美元(标准展位3m×3m),参展单位展位费以人民币支付(汇率8.27)。



  2、人员费用:人民币3500元/每人(含出入境口岸及鸡西至海参崴往返交通费、境外食宿费、海参崴市内交通费、参展证及宣传资料、护照费)。



(十)报名办法



  1、参展单位报名



  参展单位要认真填写《展销会报名表》(附件1),注明参会人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联系人等事项。按要求填写中、俄文展品介绍及企业简介(印制参展企业名录),经单位盖章后于8月10日前报鸡西市外经贸局,同时汇缴相关费用。



  2、参会人员报名



  参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自带)二份,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和《参会人员报名表》(附件2)。上述材料务于8月10日前送到鸡西市外经贸局,以便办理出境手续。



(十一)参展商品携带及运输



  参展商品按国际货代要求填写“发票”及“参展展品清单”(详见附件3),并于8月10日前报鸡西市外经贸局,展品于8月24日前运抵密山口岸,由鸡西市外经贸局统一组织,办理发运、报关手续并运到展馆(各项展品运输费用由参展企业负责)。参展小样品及能随身携带的产品由参展人员自行携带出境。



(十二)人员出境



  1、由鸡西市外经贸局组织出境的,参展人员务于8月24日抵达密山,25日统一出境。



  2、参展企业自行出境的,务于8月25日18时前抵达海参崴。



(十三)展会提供服务项目



  1、统一安排境外食宿、交通;



  2、代办展品通关、提运、仓储及发运业务;



  3、统一制作宣传条幅、展位楣板;



  4、展会设立咨询服务处,解答有关问题,提供有偿翻译(请在报名时注明)、打字、传真等业务。



六、几点要求:



  1、承办单位要充分发挥地方优势,积极协调省内其他地市突出展示具有我省地方特色的绿色、名优商品,提高我省地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扩大市场份额。

  2、各地市要认真组织不少于3家的龙头企业参会,在组织企业邀请客户等方面实行责任制,并将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省商务厅。



  3、认真做好前期筹备工作,积极参加展销会期间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组织企业筛选拳头产品参展的同时,要与主、协办单位搞好沟通衔接。



  4、参展人员要遵守组织纪律、外事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在俄期间尊重当地民俗和生活习惯,同时注意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七、联系方法



(一)国内联系



1、黑龙江省商务厅:



地址:哈尔滨市动力区和平路173号 邮编:150040电话:0451-82631308、82631307



传真:0451-82623585、82631307



联系人:刘玉霞、杨家滨



2、鸡西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联系地址:鸡西市鸡冠区永昌路62号 邮编:158100



联系电话:0467-2651995、2653897



传真:0467-2660278



联系人:郭云哲、金宣东



电子信箱:lianbin6877@163.com

     lianbin6877@sina.com



(二)境外联系地点、人员、电话另行通知。



(三)汇款联系



开户行:中国银行鸡西分行



帐 号:0191460



户 名:鸡西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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