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参加2008中国名优商品展销会(黑龙江·绥芬河)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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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30 14:13 文章来源:商务厅对俄贸易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黑商俄贸函[2008]569号
各市(地)、边境县(市)商务局,省农垦、省森工总局商务局(外经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省沿边开放和对俄经贸合作优势,为省内外企业进一步开拓俄罗斯市场搭建交流平台,发展同俄罗斯远东各州区更广泛的经贸合作关系,按照省委书记吉炳轩同志去绥芬河市考察时提出的“在绥芬河举办全国性名优商品展销会”的指示,定于2008年9月20-22日在绥芬河市绥—波贸易综合体国际商展中心(友谊大道1号)举办“2008中国名优商品展销会 (黑龙江·绥芬河)”。
2008中国名优商品展销会 (黑龙江·绥芬河)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全国高科技建筑建材产业化委员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等单位主办。黑龙江省商务厅、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等部门承办,展会组委会主任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孙尧同志担任,组委会成员由全省各市(地)、边境县(市)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展会邀请俄罗斯远东及西伯利亚有关州区政府官员及反垄断局、海关、商检等部门官员及客商参会参展。展会前拟组织参会参展人员赴俄罗斯考察“符拉迪沃斯托克第十六届建筑工程专业展览会”,展会中,将开展建材及家居产品推介,名牌商品推介,电子标签、电子口岸通关演示等活动。为保证展销会各项活动顺利实施,省政府印发了工作方案,请各地商务部门及省直有关单位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展会的招商招展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销会规模及展销商品范围
展区总面积9900平方米,其中室内展区5900平方米,室外展区4000平方米。室内展区设313个展位,其中3M×3M展位223个,2M×3M展位9个。展区分为四大板块,即:轻工纺织类展区、机械电子类展区、建筑家居类展区、俄罗斯商品综合展区。室外展区以展出大型机械产品为主,包括各种汽车、重型机械、农用机械、汽车零配件等(见附件2展会展区展位图)。
二、展出方式
本次展销会室内场馆采取通透式设计,由组委会对展位实施统一特装,参展企业按照组委会分配的展位对展品进行布设。
三、招商招展分工
请各市(地)、边境县(市)商务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商务部门,按展区商品范围各组织8个展位的企业参展;各邀请8家对口俄罗斯客商参会。
四、参展费用
(一)展位费
1、室内展位
(1)3M×3M展位,1200元/会期
(2) 2M×3M展位,800元/会期
2、室外展场
(1)8M×8M展位,400元/会期
(2) 光地最小100 ㎡,5元/㎡
3、汇款银行
开户行:招商银行哈尔滨黄河路支行
收款人:黑龙江远东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622580153110001
(二)食宿交通费
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展申报事项及联系方式
参展单位登陆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下载2008中国名优商品展销会(黑龙江·绥芬河)参展申请表(详见附件1),(网址:www.hl-doftec.gov.cn)。申请表一式两份,于2008年8月14目前上报联系单位,一份发电子邮件上报,一份加盖公章后传真上报。
邮箱地址:ydhz1000@163.com
传真电话:0453-3939766
联系单位
1、绥芬河市人民政府会展办公室
联系人:李云亭 孙永昌
电 话:0453-3969146
手 机:13351238855 13039891963
传 真:0453-3939766
2、黑龙江远东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富月
电 话:0451-82285781
手 机:15846331806
传 真:0451-82285782
电 邮:ydhz1000@163.com
六、展会服务
(一)服务协调
由黑龙江省商务厅、绥芬河市人民政府会展办承担本届展销会的服务协调工作。
1、黑龙江省商务厅
联系人:麻广瑞 高福臣
电 话:0451-82630321
手 机:13304600102 13199463071
传 真:0451-82623585
2、绥芬河市人民政府会展办公室
联系人:李云亭 孙永昌
电 话:0453-3969146
手 机:13351238855 13039891963
传 真:0453-3939766
(二)参展商品的运输服务
展会组委会指定黑龙江海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为参展商品提供运输服务。
运输商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副114-14号
联系人:杨晓峰
电 话:0451-53922788 53922988
传 真:0451-55627534
七、参展须知
1、参展企业必须是知名企业,展品必须为名优商品。
2、参展企业需向组委会提供300字左右的中俄文企业简介及高清晰的宣传图片,用于制作展会会刊及特装。
3、展会设翻译部,随时为参展商提供翻译服务。
4、展会组织部门为参展企业备展具、展架等展览用具,参展企业可随时租用。
5、拟赴俄罗斯考察的参会参展商有公务护照的需自行办理签证,无公务护照需持因私护照办理出境相关手续。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1:品展销会(黑龙江绥芬河)参展申请表
附件2:品展销会(黑龙江·绥芬河)展位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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